2月17日,上海市道路运输局向全市公交、出租汽车企业发布《关于进一步加强本市公共汽电车、出租汽车行业防疫措施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
《通知》要求:即日起,未佩戴口罩的乘客不得乘坐公交、出租车;驾驶员在营运时必须佩戴口罩上岗。对未佩戴口罩的乘客,驾驶员可拒绝其乘坐;对因此扰乱乘车营运秩序的乘客,可及时报警处置。
疫情当前,配合戴口罩是市民出行对自己和他人安全的保障,而总有一些人喜欢在特殊时期“搞特殊”。
3月23日下午4点半左右,一名未带戴口罩男子从宛平南路零陵路站准备乘坐44路公交汽车,由于按规定未戴口罩的乘客不得乘坐公交车,驾驶员对其进行反复劝阻并未奏效,这名男子拒不下车的同时还提出公交车必须送自己回家的无理要求。
男子自称公交司机,最后“赖”在公交车内,影响公交车正常运行至少半小时。驾驶员和同车乘客在好言相劝末果后,最终报了警。
经民警反复劝告,男子最终下了公交车并被民警带到了派出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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