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本市各级医院不得无故禁止病房探视和陪护,市卫健委已责成个别医院立即整改到位。
根据市卫健委印发的《加强本市新冠肺炎疫情期间医疗服务管理十项举措》的通知精神,本市各级医院要严格病房探视管理,普通患者原则上不安排探视,必要时经病区护士长同意后进入;重症患者、术前谈话等特殊患者,实行限时、限人错时探视制度。患者住院期间原则上不得离开病房,确需陪护的可安排1名固定陪护人员,陪护人员应做好个人信息登记和有效防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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