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月22日,中央应对新冠肺炎疫情工作领导小组印发《关于全面落实进一步保护关心爱护医务人员若干措施的通知》。
《通知》指出,新冠肺炎疫情发生以来,全国广大医务人员为保护人民生命健康作出重大贡献。当前全国疫情防控进入关键时期,医务人员工作任务重、感染风险高、工作压力大,各地各有关部门要加强各方面支持保障,解除他们的后顾之忧,使他们始终保持强大战斗力、昂扬斗志、旺盛精力,持续健康、心无旁骛投入战胜疫情斗争。
《通知》就进一步保护关心爱护医务人员提出十方面措施。一要将湖北省(含援湖北医疗队)一线医务人员临时性工作补助标准提高1倍、薪酬水平提高2倍。二要做好工伤认定,保障医务人员及时享受工伤保险待遇。三要实施职称评聘倾斜措施。医务人员参加疫情防治经历可视同为一年基层工作经历。四要落实一线医务人员生活保障。采取专车接送解决定点医院一线医务人员通勤问题。五要加强医务人员个人防护。全力救治受感染的医务人员。六要确保轮换休整到位。对长时间高负荷工作人员安排强制休息。疫情结束后,适当增加休息和带薪休假时间。七要及时做好心理调适疏导。八要切实落实有困难家庭的照顾帮扶。九要创造更加安全的执业环境。十要依法做好因疫情防控牺牲殉职人员的烈士评定和褒扬工作,全面做好抚恤优待。
《通知》强调,地方各级党委和政府要坚决落实好以上政策措施,切实保护关心爱护医务人员,为坚决打赢疫情防控阻击战提供有力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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