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华社南昌2月25日电(记者赖星)25日,江西省九江市中级人民法院对一起非法猎捕濒危野生动物上诉案进行庭审直播并当庭宣判,判处上诉人方卫平有期徒刑八个月。

此前,九江市武宁县人民法院一审查明,2019年5月8日至15日,方卫平先后猎捕了3条乌梢蛇和2条王锦蛇。经鉴定,乌梢蛇、菜花蛇均属江西省级重点保护动物。同年5月,方卫平还猎捕到2条眼镜蛇。经鉴定,这2条蛇均为舟山眼镜蛇,该物种被列入《濒危野生动植物种国际贸易公约》附录二,属江西省级重点保护动物。

武宁县人民法院以非法猎捕濒危野生动物罪、非法狩猎罪数罪并罚,判处方卫平有期徒刑八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五千元。一审宣判后,方卫平以量刑过重为由,向九江市中级人民法院提出上诉。

九江市中级人民法院经审理后认为,方卫平并不构成非法狩猎罪,但他多次猎捕濒危野生动物,严重破坏了当地野生动物资源,遂依法撤销一审判决中犯非法狩猎罪部分,以非法猎捕濒危野生动物罪判处方卫平有期徒刑八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五千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