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月26日上午十点,国务院联防联控机制举办新闻发布会。中央政法委副秘书长王洪祥,最高人民法院副院长张述元,最高人民检察院副检察长陈国庆,公安部副部长杜航伟,司法部副部长熊选国,介绍《关于政法机关依法保障疫情防控期间复工复产的意见》的有关情况,并答记者问。

新闻发布会上,针对如何处理企业复工复产中的违法犯罪行为,最高人民法院副院长张述元表示,既要有力震慑违法犯罪,保障疫情防控和复工复产的顺利推进,又要保障企业的合法权益,促进企业的正常经营。依法能够采取较为轻缓宽和措施的,尽量不采用限制人身财产权利这些强制性措施。需要依法查封、扣押、冻结的,一般应当预留必要的流动资金和往来账户,对涉案企业正在投入生产运营或者正在用于科技创新、产品研发的设备资金和技术资料等,原则上不予查封、扣押、冻结。对于处于审判阶段的企业经营者,我们慎用有关羁押性的强制措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