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天下午,上海市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新闻发布会举行,市卫生健康委新闻发言人郑锦、市医保局副局长曹俊山、市税务局总经济师蒋旭涛、市公积金中心主任浦建华,介绍上海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情况。

“互联网+”试行纳入医保

市医保局透露,在前期工作基础上,本市推出全面服务疫情防控和统筹做好日常医疗保障的“医保12条”措施,包括本市将具备互联网诊疗服务方式的定点医疗机构,为常见病和慢性病参保患者复诊提供的“互联网+”医疗服务,试行纳入医保支付范围。在支付方式上,“互联网+”医疗服务实现医保在线结算,参保人员只需支付个人负担部分,价格和医保支付政策保持线上、线下一致,同时医疗机构可委托具备资质的第三方机构开展药品配送上门服务。

个体工商户免税无需申请

国家税务总局上海市税务局总经济师蒋旭涛表示,截至目前,在全市范围内,大数据已甄别出近20万户可享受税收优惠政策的企业。这些企业都已通过微信、微博、电子税务局客户端等渠道,收到由市税务局主动推送的政策信息。

上海“支持企业28条”举措中,有部分针对个体工商户的免税措施,目前市税务局已通过后台数据分析,主动发起定额调整工作,纳税人无需申请,即可享受相关税收优惠。通过与银保监局的合作,两周来,市税务局及时将共享的162个数据直接推送给银行,确保有效落实中小微企业的贷款需求。“在当前的系统下,中小微企业如果发出贷款请求,只要提交申请,银行就可以针对税务部门推送的数据,向符合条件的中小微企业发放贷款。”蒋旭涛介绍,两周来,上海已有200多家中小微企业通过银税互动获得贷款。

企业可申请缓缴住房公积金

市公积金管理中心主任浦建华表示,受疫情影响的在沪企业,都可申请缓缴住房公积金,不影响职工办理提取和贷款业务。未缴存2月份公积金的企业,可缓缴2020年2月份至6月份的公积金。目前,上海已有部分企业缴存了2月份的公积金,可缓缴的期限是2020年3月份至6月份。

针对使用住房金支付房租的职工,也会保障合理提取需求。受疫情影响支付房租压力较大的租房职工,可向市公积金中心提交相关证明材料,审核通过后可适当提高租赁提取额度。在贷款方面,职工受疫情影响,在2月1日至6月30日期间不能正常归还住房公积金贷款的,可按规定向市公积金中心提出申请,将不作逾期处理,不作为逾期记录报送征信部门,已报送的予以调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