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11+150”餐饮企业为企事业单位提供送餐服务,包括上海3006家门店

为贯彻落实上海市商务委员会关于生活服务行业在疫情防控上既要做好各项防控工作又要发挥行业优势的精神,上海市餐饮烹饪行业协会联合上海市食品安全工作联合会携手外卖网络平台,组织符合要求的餐饮企业,企业为企事业单位提供送餐服务,解决企事业单位复工后的职工就餐问题。

2月19日,继“11+80餐饮企业供餐名单”后,上海再向社会餐饮征集供餐外送餐饮企业,对疫情期间经地区监管部门容许经营并处于正在营业的申请门店,经审核筛选后整合,扩容后供餐企业达到“11+150”,3006家门店。

上海市餐饮烹饪行业协会联合上海市食品安全工作联合会将督导以上企业遵守《上海市供餐外送服务企业服务公约》、签署“加入上海餐饮业外卖外送的责任承诺书”,在外卖外送现场实施《上海餐饮业防控疫情特殊时期经营指南(3.0)》。

附《上海市供餐外送服务企业服务公约》

1、服务对象和范围

上海市范围内的机关、团体、企事业单位,包括早餐、午餐和晚餐。

2、订餐和外送方式

实行单位订餐,由用餐需求单位向供餐企业提前以电话/企业小程序官方APP方式预订或直接在美团、饿了么外卖平台下单,外送方式为餐饮单位自送、平台提供专属外送服务。连锁餐饮公司接单内部安排门店供应。

3、价格和结算方式及送餐要求

要切实维护疫情防控期间的市场秩序,杜绝哄抬物价和坐地起价的行为,品种和结算方式由订餐单位选择。凡供餐超过每批次200人份的,食品经营者应取得“集体用餐配送膳食”或“团体膳食外卖”经营项目许可。无该许可的供餐企业应控制批次和数量(一个门店单餐向同一对象供应不超过200人份),供餐企业只能采用盒饭套餐,不能桶饭形式,建议社会用餐企业提前一天向供餐单位预定。

4、食安保障

各供餐企业承诺将严格按照《餐饮服务食品安全操作规范》、上海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发布的《上海市防控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食品经营安全操作指南》、上海市餐饮烹饪行业协会发布的《上海餐饮业针对新型病毒性肺炎疫情防控指南3.0》及疫情防控工作的的相关要求,认真落实各项防控措施,确保用餐食品的质量和安全。特别要掌握每批次的供餐数量,不得超负荷生产供应,不得发包给第三方。

平台送餐在服务站点配备体温计、口罩、消毒液和酒精凝胶,骑手餐箱早中晚各消毒一次,每日早晚测量骑手体温。每份订单专属服务安心卡,标注人员体温。

5、行业形象

以此次抗击病毒防疫作为餐饮品牌树立行业形象和品牌形象的机会点,保证和保障用户的食品安全和质量,倡导企业共建美好生活。对于不遵守公约,不履行承诺的供餐企业,一经查实立即停止该项经营业务,并予以通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