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抗击新冠肺炎)杭州互联网法院200余案件实现法官“在家在线开庭”
中新网杭州2月25日电(王逸飞 郭其钰)疫情期间,法官因居家隔离等客观因素无法到庭,如何满足当事人如期开庭的诉求?在杭州互联网法院,“在家在线开庭”庭审模式成为这一问题的“最新解法”。
25日记者从杭州互联网法院获悉,目前该院已应用“在家在线开庭”庭审模式断案200余案件,实现了审判工作不“断线”。
曾宪未是杭州互联网法院法官,也是中国首例法官在家开庭案件——原告陈大洋诉杭州尚境电子科技有限公司网络购物合同纠纷一案的承办法官。“在家在线开庭,虽是特殊时期的无奈之举,但正可以发挥互联网法院在线优势,推进审判工作及时有效开展。”曾宪未说。
该案中,原告陈大洋诉称,其于2019年11月11日在被告杭州尚境电子科技有限公司经营的网络店铺购买一张厚度为22cm的床垫,收到货后经测量仅为16cm,被告行为构成欺诈,遂将杭州尚境电子科技有限公司告上法庭,要求被告退一赔三,共计8596元。而被告辩称,该款床垫已通过质检,符合国家标准,其行为不构成欺诈。
2月4日是该案原定开庭时间。“现在是疫情防控期间,根据规定,你们可以申请延期审理此案,是否申请?”曾宪未向案件当事人问到。双方当事人均提出希望如期开庭。
曾宪未告诉记者,由于其1月24日从湖北孝感返回杭州,彼时尚在居家隔离观察阶段。于是在双方当事人同意且经批准后,他通过“无接触传递”方式收到了同事送来的法袍,后运用杭州互联网法院诉讼平台,进行了一场法官、当事人都在家中完成,杭州、西安、温州三地连线的“隔空庭审”。
“庭审结束时,我组织双方当事人进行调解,当场达成了退货退款以及含有制约条款的调解协议。第二天上午,我们通过送达平台将系统自动签章的裁判文书以电子方式送达双方当事人。当事人也表示了他们的感谢。”曾宪未回忆。
据悉,该案也入选浙江省高级人民法院25日发布的服务保障疫情防控十大典型案例。
浙江高院研究室相关负责人表示,本案系全国率先、浙江省首例法官在家开庭的案件,以个案方式明确在法庭以外场所进行庭审活动应符合“双方当事人明确同意且本院院长准许”的条件,完善了在线诉讼规则。“该案也是特定情形下法官居家办案的生动实践,为疫情期间保障审判工作顺利开展树立了良好的榜样,体现了法院人在疫情期间奋勇担当、善于创新的精神。”
“疫情期间,‘在家在线开庭’这种庭审模式已经是我们工作中的常态。”杭州互联网法院相关负责人介绍,目前该院已有200余件案件应用这一庭审模式。此外,杭州互联网法院还首创异步审理模式、探索人工智能审理模式等,在疫情防控期间充分展现了互联网审判机制的技术优势。(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