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网呼和浩特2月25日电 (记者 张玮)25日晚,内蒙古自治区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指挥部发布消息称,内蒙古自治区新冠肺炎疫情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响应级别由自治区级Ⅰ级调整为自治区级Ⅲ级。 内蒙古自治区卫生健康委主任许宏智介绍,截至2月25日17时,内蒙古累计报告新冠肺炎确诊病例75例,已治愈出院35例,仍在治疗40例。自2月19日起,内蒙古连续7天未报告新增确诊病例。 许宏智说,武汉发生新冠肺炎疫情后,1月24日,内蒙古报告了首例确诊病例,在对全国疫情流行形势进行充分研判后,1月25日,内蒙古自治区启动了重大突发公共卫生事件Ⅰ级响应,并采取了一系列防控措施。目前,内蒙古疫情未出现大范围传播和社区流行,防控形势总体平稳,防控工作取得阶段性成效。 近日,国务院联防联控机制印发了《关于科学防治精准施策分区分级做好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的指导意见》,要求各省(市、自治区)根据实际情况调整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应急响应级别。
许宏智表示,文件下发后,内蒙古自治区人民政府组织相关专家,对当前疫情形势进行了全面评估和认真研判,决定自2020年2月25日24时起,将内蒙古自治区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响应级别由自治区级Ⅰ级调整为自治区级Ⅲ级。(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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