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华社广州2月25日电(记者周颖)为保障受疫情影响企业复工复产,广东高院25日发布《关于依法保障受疫情影响企业复工复产的意见》,从建立诉讼服务绿色通道、优先保障疫情防控和居民基本生活、妥善化解金融债务纠纷等多方面提出具体措施。这其中,值得注意的是,意见专门提出推动落实行政机关有关稳企政策。
落实好各项稳企惠企政策,是帮助受疫情影响企业复工复产的关键。意见提出,推动落实行政机关“稳企安商”等政策。坚决依法纠正不准许企业缓缴社会保险费和公积金、返还失业保险费、补贴职工工资、缓缴减免税费等违规行政行为,切实减轻企业在税费、用工、社保、贷款等方面的经营压力和负担。支持企业依法向行政机关申请办理准予许可、许可延期等手续。
意见还提出,用于疫情防控和居民基本生活保障的设施、设备、物品、资金等,不得随意查封、扣押、冻结、划拨。对承担疫情防控和重要民生保障任务的单位和个人,一般不得采取民事惩戒性措施。
意见还提出建立诉讼服务绿色通道。“广东法院诉讼服务网”“粤公正”“广东移动微法院”等网络平台,提供“不打烊”跨域远程诉讼服务,确保诉讼事项网上办、立即办。对涉复工复产案件中符合条件的困难企业、个体工商户等,依法缓交、减交、免交诉讼费用。
意见还从妥善化解金融债务纠纷、依法审理疫情引发的合同纠纷、审慎保全涉诉企业设施和财产等方面提出了具体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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