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行绍兴分行回应“降首付”传闻:个人住房信贷政策未调整
中新经纬客户端2月26日电 (魏薇)近日,市场有传闻称,中国工商银行绍兴地区已经开始执行二套房首付三成政策,并且先在浙江区域试行,有可能在全国其他区域推行。对此,工行绍兴分行相关负责人对中新经纬记者表示,该传言不实。
上述负责人称,近期该行个人住房信贷政策没有调整和改变,该行坚持“房子是用来住的、不是用来炒的”定位,支持居民合理住房贷款需求,维护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
不久前,浙商银行宣布将非限购城市对首套房贷降低至二成。
2月24日,中新经纬记者获悉,浙商银行近日下发调整个人贷款通知,将非限购城市居民家庭首次购买普通住房的首付贷款比例,从原来的30%下调至20%。
浙商银行回应称,该行始终严格执行监管部门关于限购和非限购城市差异化信贷政策,同时符合各分行当地房贷调控措施,与银行同业执行要求基本相当。
事实上,早在2016年央行就发文,在非“限购”的城市,居民家庭首次购买普通住房,原则上最低首付款比例为25%,各地可向下浮动5个百分点;对拥有1套住房且相应购房贷款未结清的居民家庭,最低首付款比例调整为不低于30%。
中原地产首席分析师张大伟指出,央行最新的首付比例规定是在2016年2月2日发布的。包括浙商银行在内,银行并没有调整过政策,目前执行的信贷政策都是执行央行既定的政策。
他认为,信贷是影响楼市的最关键因素,市场都在预判政策变动,所以存在部分炒作。
易居研究院智库中心研究总监严跃进认为,此类事件虽然不一定真实,但客观上说明目前购房者比较关注贷款的首付政策,充分说明大家对于政策调整的预期。虽然目前各地银行的操作不确定,但大概率看,后续首付政策有进一步下调的可能。
近日,央行接连发声表示,“房住不炒”仍是调控政策主导方向。2月21日,人民银行召开2020年金融市场工作电视电话会议中指出,要保持房地产金融政策的连续性、一致性和稳定性,继续“因城施策”落实好房地产长效管理机制,促进市场平稳运行。
新网银行首席研究员董希淼此前在接受中新经纬记者采访时分析称,下一步,央行和金融机构将根据购房区域、主体的不同,综合运用多种手段,量价并举,长短结合,既调控总量又调整价格,既满足刚性需求又抑制投资投机,既着眼当下又引导预期,进一步实施好差别化住房信贷政策。(中新经纬AP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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